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二手房落户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武汉二手房落户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外埠人员在武汉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注: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
扩展资料
二手房落户处理方法
准备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也得提交上述资料,如果户口本上没有记录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二手房落户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二手房落户新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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