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际大学落户武汉要求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国际大学落户武汉要求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施时间: 2014年7月1日
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创业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只需“三项申请条件”:
二、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签有劳动合同并交了一年社保的企事业员工,或者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
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核发证件。
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 。
(3)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劳务派遣单位接收,并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就业的,不予办理在京落户。
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
如果博士后出站后找到正式的工作或者科研院所,并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进行操作,符合相关的规定
可以。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对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可不受单位所在区域限制,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省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中落户,均为本市常住户口,可以在市内正常迁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际大学落户武汉要求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际大学落户武汉要求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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