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儿童随迁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儿童随迁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是存在的。
2. 武汉市户籍管理规定,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来申请落户。
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未成年人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武汉市有稳定的工作或学习等。
3.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等。
具体的落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要求并顺利办理落户手续。
你好,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方法是: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 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七、公 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八、文 书 《准予迁入证明》 九、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
➤武汉申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在汉有自有房屋;
2、投靠人(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办理武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收费吗?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儿童随迁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儿童随迁落户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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