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武汉市规定,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自购房屋,或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宿舍,且未在其他城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武汉市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夫妻双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只落一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仍需同时申请才能办理本市户籍。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公安局咨询。
分两种情况,2008年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90平米,房价50万元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落户武汉城市户口。
城郊购房房价30万元以上,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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