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首套房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首套房落户条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要在武汉落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或者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
其次,需要符合当地的居住条件和规定,包括有固定住所和合法居住证明;
再者,需要符合当地户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年龄、健康等方面的条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等。
最后,落户口还需要进行审核和审批,需耐心等待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落户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有合法稳定工作或者居所,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武汉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条件等。
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迁移申请表、***、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公安机关核实身份信息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此外,还需根据武汉市的政策规定,满足相应的落户条件和资格,才能成功办理落户手续。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4、购房合同和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人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3)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首套房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首套房落户条件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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