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8武汉房产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8武汉房产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中心城区 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 新城区 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二手房) 注意:武汉有多种落户方式,有些落户对房屋面积没有要求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可以。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武汉市新城区常住户口。《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
12、放开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13、放宽新城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14、调整开发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可以的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
1、非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购房者,如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100平米以上且总房价超过50万的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非武汉本市户籍的购房者,如果购买的住房属于远城区,并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住房,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8武汉房产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8武汉房产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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