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18年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18年积分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9月29日从武汉市公安局据悉,10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收受理非武汉市居民的积分入户的申请,其中,网上申请时间从10月1日开始,节***日正常进行;窗口受理服务从10月9日开始,具体接待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为准。受理时间截止10月31日。
武汉市公安局介绍,凡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需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据介绍,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时间。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或合法稳定住所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现居住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据了解,积分入户实行“先申请,后划线”。即市***根据实际申请人数规模,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入户分值,在11月向社会公布。武汉市将分中心城区、新城区分别计算入户分值。
落户政策为:
1、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2、新城区农民工落户新政: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买房落户: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4、学历落户: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
5、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2020武汉积分入户分值表
加分指标及分值
(一)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最高分值50分: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50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30分;
1、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2、新城区农民工落户新政: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买房落户: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4、学历落户: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
5、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18年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18年积分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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