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 集体户口 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 集体户口 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导语符合对应的条件即可带着集体户口登记表、身份证、房产证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武汉集体户口落户流程
符合对应的条件即可带着集体户口登记表、***、房产证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
武汉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1、你在当地购买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至个人房产处(属于本地户口迁移,不需要其他条件),或者在其他地方购买房产,且符合房产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结婚登记后,配偶是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以“夫妻投靠”为由迁入配偶处;
3、户口迁回原籍的,需先征得原籍派出所的同意并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才能办理迁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 集体户口 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 集体户口 落户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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