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新房子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新房子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
在武汉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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