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重复申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落户重复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中 第四条第五条: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 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 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 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 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 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 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 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五)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 ,在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 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 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 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持异议的,可出具 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 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落户时需要提供完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申请落户时,可能会查验申请人的社保缴纳记录,以确认其是否存在重复社保缴纳情况。如果发现申请人存在重复社保缴纳的情况,可能会影响落户申请的进展。因此,建议申请人在落户申请前,仔细核对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确保没有重复缴纳的情况,以顺利完成落户申请。
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一)现场办。大学毕业生可持《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予以办结。随迁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
(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二)网上办。大学毕业生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网站登录。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zwfw.hubei.gov.cn/,在网页顶部选择“武汉市”,在“热门服务”栏目中,选择“武汉公安网上服务”,进入“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证照卡包登录”进行登录。
第二步:业务申请。登录后,即显示“武汉公安云端窗口”页面,点击“办事”按钮,选择“户政—户口登记”模块,根据本人学历选择“大学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或者“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并在右侧页面选择拟落户地的管辖单位(如在武昌区落户就选择“武昌分局”),选择后即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的办理情形,依照提示上传图片、提交资料,即可完成业务申请。
第三步:选择领取方式。在2个工作日内,民警将对群众提交的申请审核完毕,并通过“证照卡包”APP回馈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群众应选择 “现场办”或“邮寄”,以确定《准迁证》的领取方式。选择“现场办”的,请尽快前往申请分局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选择“邮寄”的,在“证照卡包”界面填写收件地址,并完成缴费后,将收到邮政单号,可登录邮政快递***查询您的快递进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落户重复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重复申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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