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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江苏各市都不需要上交省财政。根据中国财政部的规定,中国的财政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市)、乡(镇)五级财政。在江苏省内,一些城市属于二级财政,例如杭州、南京、武汉、苏州、沈阳、郑州、深圳等城市,它们无需上交到省,地方自留税收比较多。
而江苏省的二级财政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无需上交省级税收,而是由地方自行管理和使用税收收入。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城市不需要向省级***缴纳任何资金,而是根据财政规定,它们可以保留一部分税收收入,用于地方发展和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江苏省内各市的财政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有些城市可能存在需要向省级***缴纳一定资金的情况。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财政政策进行具体分析。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且听纵横跟大家侃一侃!
看过《西游记》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唐僧的父亲陈光蕊的悲惨经历,新科状元,娶了丞相的女儿殷温娇,在魏征的推荐下到江州担任知州,套用现在的话“好嗨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
然而,在赴任的路上竟然被水贼刘洪所杀,并且替代陈光蕊担任了江州知州!
从明清的情况来看,高中状元普通情况下不会外调担任地方官,而是授翰林院修撰,相当于从六品,榜眼和探花担任翰林院编修,正七品。正常进士到地方也就是担任个县令,这些天子门生尽管出身高,但都是起点低,必须从最小的官做起。
所以,陈光蕊从状元直接当江州知州,有点跳跃性,其实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就是科举考试是在隋唐时期才兴起的,官员所任何职并没有固定的去处,而是哪里有缺去哪里,尤其是隋唐时期的进士很难考,不像明清时期二十岁就能考中,在隋唐时期很多人考了一辈子也考不上,有一句话叫“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所以,在魏征推荐下让陈光蕊去担任知州也有可能。
这是有科举的情况下才出现的进士赴任,那么,在没有科举的情况下,地方官都是哪里来的?横竖不能是天上掉下来的吧!
在科举制出现之前,主要有察举征辟制以及九品中正制,实际上都是有人举荐,然后官府在任命,尤其是察举征辟制,根本就是在地方上选举人才,向朝廷举荐,而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征辟制最大的区别在于,朝廷要对选举的官员进行考察,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地方官出自地方的情况。
也就是说,在隋唐科举制成型之前,极少可能出现官员到很远的地方赴任。
从理论上来说冒充官员短期还是可行的,老舍的父亲当时在紫禁城当禁军,出入皇宫的凭证就一个腰牌上面写着“面黄无须”,这腰牌上面没有任何姓名、户籍、职位,只有一个特征。
你说皇宫作为世界上最森严的地方都这样,到民间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还能严格到哪里去。
古代的官员基本上都不在本家任职,所谓走马上任就是这个意思,并且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人事档案。
而能证明自己的文件都放在吏部,传递信息基本靠马,来回走一次快则一个月,慢则要半年到一年,所身份这东西验证起来极为不易。
而古代官员到地方任职也就两样东西,委任状和身份证明,这合起来叫“官凭”。
委任状其实就是古代朝廷用来人事变动,***明就是***,用来证明我就是即将上任的官员。按朝廷正常手续,委任状是由吏部颁发,官员自己一份,吏部存档一份,上面注明了委任者的资料。
这些东西以后就是自己保存,没有有效期限,除非你被罢官了,官印给下一任官员即刻,而你的委任资料就会被吏部注销,你也不在是官场中人。
会的,并且这也不是一两次的事。
崇祯年间,一位被委派去雷州担任知府的官员,在带着家眷赴任的路上,遭到了山贼打劫,官员和他的家人都被杀。
而离奇的是,这批山贼的首领竟然想当官了,然后他就用官员的官凭来到雷州,接替了前任知府,自己有模有样的上任了。
古代官员上任一般要有两个东西作为凭证:一个是吏部颁发的委任状,一个是朝廷发给的“官凭”,也是一种特殊***。伪造冒充理论上有,但严酷的刑罚古代让贼大胆儿都望而却步。
一、委任状相当于今天的人事任命文书
吏部在制作任命文书的时候,会制作两份东西,一份有被任命人拿着带去上任,一份由吏部存档,也就是说已经给这个人建立了个人档案。这个档案可不是只记载了他的姓名、籍贯等简单的信息。而是记录了这个人的生平,父亲、祖父、曾祖父等几代人的信息,已经什么时候考取的功名,甚至写过什么出名的作品,参加过什么***等等。也就是说在任命这个人之前,吏部已经把他的祖宗十八代和过往历史翻了个底朝天了。今天叫政审。
委任状一般用纸质或帛制,上面盖有吏部的专用印章。上面注明了由什么人、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任什么官职?这份东西到了地方要有地方存档的。吏部这个打印一般无法作***,别说制作的印记复杂了,见过的人都不多。民间想伪造出来一个几乎没什么可能。
二、官凭就是个特殊的***,证明你就是委任状上说的这个人。
官凭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体现形式。比如战国时期的“虎符”,他就是一种官凭,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时候,就是盗用了虎符。到了唐代,因为李渊的爷爷叫李虎,所以都改为“鱼符”了,宋代叫“腰牌”,明朝叫“牙牌”。形状改了,内容没有变,都是官员的***明。上任的官员到了之后,把委任状交给地方,把官凭出示给地方的人事官员核对,严明身份后方可上任。
三、伪造凭证上任的情况历史上也出现过,不过属于典型的“二货”,不但很容易都能被发现,而且冒充朝廷命官的罪名,足以“灭其九族”。
北宋时期有个官二代叫李飞雄,这个人曾经伪造凭证***冒钦差,在官驿中白吃白喝,还带上了一些趋炎附势的驿站小吏(可能有些是临时工),到处招摇撞骗,终于在清水县漏出了马脚,被押送回去,夷了三族。官场中,自有广场的规矩和语言,不是象《西游记》里的强盗都能冒充陈光蕊当了十八年的官。地方官自有在朝中待过的,官员之间的裙带关系相当复杂。冒充这样的事情先别说做起来难度大,光被发现后“诛灭九族”的酷刑都能让正常人都望而却步。
以上共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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