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住宅用地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住宅用地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根据武汉市的政策,小面积住宅(住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是可以申请落户的。具体的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落户政策和办理流程。对于小面积住宅的落户申请,他们会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困扰,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嘿嘿😄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最后到武汉所在区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手续材料: 一寸免冠照片3张、书面申请,《准迁入证明》、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口签出证明。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镇购买的商品房且已经居住的就可以申请落户。
通过购房落户渠道办理落户的外地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两证。即仅凭购房合同无法申请办理。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但是武汉市市内迁转的情况,只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即可办理。
长江新区目前的政策是,对于已经还建的房屋,可以落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该房屋必须属于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用途的房屋,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此外,还需要符合长江新区户籍管理的其他要求。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已经还建的房屋是可以落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住宅用地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住宅用地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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