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兄弟姐妹投靠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兄弟姐妹投靠落户武汉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育龄妇女***生育证明。
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常住户口;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武汉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投靠: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子女投靠父母: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凭***、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材料,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需要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你好,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方法是: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兄弟姐妹投靠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兄弟姐妹投靠落户武汉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20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