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退役落户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退役落户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16年开始,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同时,鼓励有关高校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至此,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退役落户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退役落户问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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