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落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落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买房落户政策有以下几种情况:
2、如果是武汉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有学士学位证,户口托管在武汉市集体户口,在武汉买房落户没有大小限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学位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和购房***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发商交付房屋后,由开发商或凭购房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书,到洪山分局申报;
3、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迁到到中心城区或远城区自有房屋上,远城区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迁到到远城区自有房屋上,无房产证可以凭购房合同办理。
4、高毕办集体户口专科超过2年需购房满足条件的商品房才能落户。
1.只要是武汉市正规大学毕业生,专科及以上,户口在毕办或者人才集体户,只要在武汉市买房均可以买房落户,如果结婚后1方有房产仍可以一并落户,但要同时办理,不能分离。
2.你所买房产必须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并且买足总价30w或者面积120平方(2008年以前),合同签订日2008年以后按50w,90平方。并且房产所在地辖区的派出所准许入户(需要你自己提前询问自己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不能同时的话,有1方户口必须打回原籍,以妻子投靠丈夫,或者丈夫投靠妻子方式进行落户,那又是一套流程了。所以如果条件具备,请务必同时办理,同时办理时,只要出具,无论房产归谁都可以一并落户在一起,无非只是户主的差别的。小孩不受影响。但一定要出具出生证明和生育服务证。
分两种情况,2008年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90平米,房价50万元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落户武汉城市户口。
城郊购房房价30万元以上,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落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落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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