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落户随迁子女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落户随迁子女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武汉市生活、就学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这些子女虽然户籍不在武汉市,但由于父母在武汉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因此可以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并根据当地政策参加教育。
对于武汉市随迁子女的入学,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武汉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根据武汉市的入学政策,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对于随迁子女来说,他们通常不能享受对口入学的政策,而是由区教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家长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武汉市教育局或相关部门。
一、审批条件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武汉申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被投靠人(子女)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
2、在汉有自有房屋;
2、投靠人(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办理武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收费吗?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落户随迁子女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落户随迁子女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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