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人在武汉购房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地人在武汉购房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武汉购房落户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2. 申请人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且缴纳了社会保险;
3. 申请人在武汉市购买了合法的住宅,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
4. 申请人在武汉市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落户条件可能会因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详细情况。
以下是武汉购房入户条件:
购房落户如果是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外地人买房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学历落户。目前武汉学历落户基本是0门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人才引进落户。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人在武汉购房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人在武汉购房落户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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