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投资落户条件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投资落户条件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根据最新的政策,武汉市江岸区的落户条件如下:
1.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能人才等级证书。
3. 稳定就业要求:在江岸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并在江岸区稳定就业。
4. 住房要求:在江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相关规定。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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