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 随配偶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 随配偶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武汉市规定,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自购房屋,或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宿舍,且未在其他城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武汉市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夫妻双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只落一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仍需同时申请才能办理本市户籍。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公安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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