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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但是违背了社会公德。婚外情如果发展到重新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居住生活,那就构成了重婚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婚外情的认定,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外情配偶一方或者婚外异性提供的关于婚外情方面的书面材料;
2、婚外情当事人亲自书写的承诺书、悔过书、保证书等;
3、婚外情不忠方与婚外异性间的亲密照片以及录像;
4、婚外情不忠方与婚外异性共同购买、租住房屋、缴纳水电、物业费用、办理孩子户口、入学手续等相关资料、文件;
5、婚外情不忠者与婚外异性间的微信、QQ等网络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
6、婚外情不忠方与婚外异性经常出入出租房、居住小区的保安、邻居、房主的证人证言;
7、若发现非法同居,可以报警***,让警察询问进行笔录,作为日后法庭证据;
因婚外情一般具有不公开性,所以取证相对困难。一定要注意取证渠道的合法性。有的人让***帮助取证,有可能造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不被法庭***信。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要实施了。在婚姻关系里面,增加了婚姻期间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条款。如果家庭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可以申请赔偿,当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闹到***的时候,***在财产上会酌情对无过错方有一个倾斜。
其实纵观全世界对于婚外情都是不可容忍的。只是有的上升到法律层面,有的维持在道德层面。我们国家以前有过这样的明确条款,然后取消了。现在在民法典里面增加了一些条款,但是没有明确点明。只是按照判例,如果婚外情在法庭判决中是明确项,无过错方可以在法律层面得到伸张。如果婚外情在法庭判决中不是明确项,无过错方只能在其他方面进行申诉,婚外情不是主因。
中国的婚外情泛滥,对我们国人真是一种讽刺,只能证明热衷婚外情的人不知羞耻,没有素质。
请记住,婚姻,***都当尊重,不做害羞的事,不可让邪情恶欲污染了你的床。
我认为婚外情并不涉嫌刑事犯罪,但显然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可能一些人主要关注了婚外情是否构成犯罪,显然不构成犯罪,毕竟这是男女自愿的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并不意味着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比如上面说的《民法典》。
《民法典》是今年1月1日才施行的,但并不是之前法律没有类似的规定,之前的《婚姻法》也要求夫妻互相忠实。
婚外情不光是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这种行为对婚姻的伤害非常大,而且往往会引发刑事案件,好多人因为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引发严重的刑事案件。
婚外情,是指一方有婚姻关系,却和别的异性***。
我认为如果婚姻中的一方只是和别的异性相亲相爱,但没有***,应该不算婚外情吧。
你好,婚外情当然是违法的,有两种婚外情甚至构成犯罪。
婚外情一般也称为婚内出轨,它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一般称为夫妻不忠行为,主要包括通奸、同居、重婚三种,都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民法典1043条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实际上,在民法典之前的婚姻法亦有类似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就违反了法律上关于夫妻忠诚义务的规定,既然是违反了明确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当然也是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上有两个罪名与婚外情有关,一个是重婚罪,另一个是破坏军婚罪。
【关于重婚罪】
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结婚的行为。
我是个军嫂,小时候对军人的印象都源于军训,从没想过会找个当兵的,其实不存在有无好感,机缘巧合在闺蜜的撮合下,促成我俩姻缘,聚少离多也习惯了,毕竟没有一样的人,没有一样的生活方式,与其说是奉献,不如说是搭伙!
从小就很喜欢军人,因为家乡这边有个训练基地,每到夏季他们就会到训练基地进行训练。小时候只是单纯的喜欢他们,后来看了一部电视剧《神犬奇兵》才真正的认识军人,知道他们真正的意义,现在依然很喜欢他们!!!
军人是特殊肩负使命的总称,由于有这个称呼的人,他肩膀上扛的是特殊的使命,付出的也是无法比拟和形容的,所以:女人能与军人成为婚姻,是最荣幸的特殊身份,是受***重视,法律保护的特殊婚姻身份,受***羡幕的婚姻家庭。
有很多女生都喜欢军人,为什么呢?
相信有不少女生喜欢军人,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最帅男神天团,三军仪仗队,挺拔的军姿,刚毅的表情,没有一丝褶皱的礼服……相信任何一个细节都足以让女孩们尖叫,恨不得领一个回家当男朋友。
军人身上的责任感吸引女孩。胆大心细,敢于担当就是用来形容人民子弟兵的。一个军人也许不太善谈,但是他们的内心里却什么都会想着对方,虽是钢铁直男,但是也会心细到柔情似水。
军人的阳刚吸引女孩。对军人的第一印象肯定是阳光帅气,干干净净,洒洒脱脱,绝不会是头发不理,指甲不剪的邋遢男形象。
他在部队是干什么的?怎么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一个一个好奇的问题涌上心头,再加上军人的洒脱直爽,阳刚帅气,相信任何一个女孩见了心中小鹿都会咚咚咚。
身边很多女孩喜欢军人,但是军恋和军婚也比较辛苦,有时只能通通电话,甚至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也正因为这样的考验,每一个军恋和军婚的结局都是完美的,经得住考验的。
向每一个军恋女孩,军婚女孩致敬,军功章有他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没有走过进军营,没有进过训练场,没有进过那与日月星辰相伴的哨卡,没有进过充满诱惑且饥肠辘辘时还要唱完歌才能吃饭的食堂,没有经历过在你最需要帮助、最困难、最危险、甚至你死我活时的兄弟情、战友情。当你有了这些经历以后,不管走到那里,不管处在什么位置,不管在岁月的年轮里遇到过多少风风雨雨,你都不会忘记那既让你感觉美好,又让你有时苦的骂娘,既让你带着青涩进来又让你出落成熟出去的军营。这里是一个奠定你人生的地方,这里是你百炼成钢的地方,这里是让你一生向往的地方,这里是使你日夜魂牵梦绕的地方,这里是永远抹不去记忆的地方。敬礼:我的战友、我的兄弟!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营房,是战友们从五湖四海聚集到一起的圣地,是奉献青春年华的战场,更是一种生活,成长,百炼成钢的大熔炉。
1***4年底,高中刚刚毕业的我,就报名参军入伍,来到远离故乡千里之外的原辽宁省兴城县韩家沟驻军某部,在这个从抗美援朝归来后,参照原苏联军营模式建造的营房内,服役长达二十余载,在这个建筑结构为外层贴红砖,里层贴土坯,一个连队一百多人共睡对面两铺炕的营房里,寄托了几代战友们的深情厚谊,可以说把我的美好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他,他也是见证了我们成长历程所走过的漫漫长路。
现在我转业离开部队也已经二十多年了,也已经加入了退休行列,但在部队成长的日日夜夜,经常萦绕在脑海中,对往昔的回忆,有时真的是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每年都要到重返老部队,虽然物是人非,但看看那里曾经的一草一木亦是心满意足。
如今营房已是旧貌换新颜,唯有当年我们这一代士兵亲手建造的石头围墙,就像我们当年的警卫战士依然耸立,我虽以花甲,但营房在我心中就是我精神的寄托,也是我生命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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