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项目落户武汉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创业项目落户武汉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武汉创业落户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学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税务缴纳证明、创业项目***书、资金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营业执照等。
此外,还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照片和复印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具备合法***明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国内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武汉市常住户口;
2、中心城区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远城区2008年11月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江夏区属于中心城区,要求住房面积100平米(含)以上才能入户。
武汉江夏的落户条件如下: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市江夏区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江夏区落户。
一、租购保障房可低于市场价20%
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这种也是由***部门提供的,而且它的价格和套型也是受到限定,对于它的使用和上市交易也是受到了限定,面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租赁和销售的住房,这种也是还包括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安居房
1、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这种市场价格也是按照了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2、对于一些有产权的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这种它是由开发商,而它有80%份额这种就是按照了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租赁房
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
大学毕业生如果是在安居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是买房者需要出售或者退出的话,拥有完全产权的,这种也是只能按照市场价的80%进行回收。如果是拥有共有产权的,那么这种就是由共有产权人就是按照了市场上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可以优先回购的,可以把这份产权出售给一些符合条件的大学子毕业生。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1. 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3.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_a***_]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创业项目落户武汉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创业项目落户武汉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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