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双军人武汉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双军人武汉落户条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能人才等级证书。
3. 稳定就业要求:在江岸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并在江岸区稳定就业。
4. 住房要求:在江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一、审批条件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大专生可以办理武汉户口,只要年龄在40周岁以内,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落户武汉。根据2017年10月16日武汉落户新政,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另外,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按原有的投靠条件办理。
申请人员需提供《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单位证明、或者租赁房屋协议、或者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双军人武汉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双军人武汉落户条件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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