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建房落户政策最新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建房落户政策最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江新区目前的政策是,对于已经还建的房屋,可以落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该房屋必须属于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用途的房屋,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此外,还需要符合长江新区户籍管理的其他要求。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已经还建的房屋是可以落户的。
武汉市办理转户口需要的材料有: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武汉市怎么转户口需要凭***,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外地人在武汉购买商品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购房者申办入户后,可以依法转让或者出卖商品住宅,外地承购者不再享受购房申办武汉市的常住户口的待遇。
购房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入户人员***、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地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附派出所签章)。
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建房落户政策最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建房落户政策最新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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