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公安局 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公安局 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武汉现行的落户政策,并无相关渠道。
即不论在汉居住多久,也不论何时办理的居住证,该条件不能直接作为落户的直接依据。
通俗一点讲,不符合武汉的落户政策,在汉居住再长时间也不能落户武汉。
武汉的落户政策适用面较广的包括:
高校毕业生落户(对学历有要求)、购房落户(对房产有要求)、夫妻投靠落户(一方必须为武汉家庭户,同时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要求)、投资落户(对纳税额度有要求)【符合这条件的老板,也不稀罕落户武汉了】和人才引进落户(对职称有要求)
一、武汉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一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婴儿的出生证明书、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派出所当场办理。二、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材料如下:1、居、村委会入户证明;2、街计生办入户通知书;3、出生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4、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三、办理户口的工作程序:1、审核上述材料;2、办理新生婴儿***编号手续;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1、外埠人员在武汉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申请书,***,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注: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
扩展资料
二手房落户处理方法
准备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也得提交上述资料,如果户口本上没有记录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您应该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您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办理《户口准迁证》不收费,有效期限40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公安局 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公安局 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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