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紧缺人才落户武汉租房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紧缺人才落户武汉租房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国内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武汉市常住户口;
2、中心城区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远城区2008年11月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江夏区属于中心城区,要求住房面积100平米(含)以上才能入户。
武汉江夏的落户条件如下: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市江夏区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江夏区落户。
2021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困难家庭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对新就业职工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特殊对象
属于市、区***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的特殊专业人才,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1.2021年8月13日9:00在江岸区房管局4楼会议室举行梦湖华苑公租房登记摇号排序。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对摇号排序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出具公证证明。
2.摇号排序结果经公示、复核无异议后,武汉岸房房屋交易置换有限公司按照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配租。
3.房屋租金按季度缴交。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所承租房屋市场租金缴纳两个月的履约保证金和1000元使用押金。
公租房第一层次保障家庭按房屋使用面积缴纳房屋租金,免缴履约保证金和使用押金。
武汉市江岸区公租房2021新政策
今年开始执行的公租房申请资格新的认定标准,不再对本地申请人的工作是否稳定有明确要求。自谋职业、打零工、自主创业的群体,都被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不过对于新就业职工(含外地),仍有需和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固定劳动合同的限制。
公租房的定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赁价格,面向规定对象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宅,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标准进行了统一装修,承租户只需配少量家具、电器即可入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紧缺人才落户武汉租房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紧缺人才落户武汉租房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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