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买房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买房随迁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1. 购房落户条件:在武汉新城区购买住房(含二手房)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或总价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可在住房地申请落户。
2. 办理流程:
- 购房者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住房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 公安户籍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准迁证。
- 购房者持准迁证、***等资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购房者持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到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落户政策可能会因时间、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建议在办理落户前,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
区别如下:
中心七大城区的社保医保,在市内医院报销比例会比较高,另外,现在解放大道的医院已经开放医保报销了,但只针对七大中心城区的社保。
第二、教育***也是不一样的。
省重点基本都集中在了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户口的小朋友,考高中可以随便报中心城区里面的,只要条件符合,远城区只能报考本区的。
第三、远城区想迁入中心城区,必须参照外地人落户的政策执行。中心城区迁远城区,可以直接按武汉市内迁转的政策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买房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买房随迁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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