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社保投靠落户政策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社保投靠落户政策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武汉户口夫妻投靠迁入的条件是存在的。
2.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合法稳定工作的武汉市户籍人员等。
3. 此外,还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等。
具体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结婚证(含复印件);
一、审批条件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社保投靠落户政策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社保投靠落户政策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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