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武汉2021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武汉2021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在校大学生的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同时办理随迁落户。其中父母、未成年子女凭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父母不受年龄限制);配偶凭结婚证办理。
2、在校大学生本人如何办理落户?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凭“录取通知书”在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直接办理落户;另一种是原籍派出所不能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可凭学校招生名册,先申办《准予迁入证明》(2个工作日内核发),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办理。湖北省内户籍,待电子准迁证开通后可直接申请办理。
3、在校大学生有随迁人员同时申请落户,如何办理?
申请人凭学生招生名册,随迁人员凭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统一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再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办理。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_a***_]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武汉2021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武汉2021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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