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买房还建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买房还建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江新区目前的政策是,对于已经还建的房屋,可以落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该房屋必须属于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用途的房屋,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此外,还需要符合长江新区户籍管理的其他要求。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已经还建的房屋是可以落户的。
武汉中心城区 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 新城区 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二手房) 注意:武汉有多种落户方式,有些落户对房屋面积没有要求
根据武汉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在武汉中心城区买房并不能直接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购房时间: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房屋类型: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 落户人员条件: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买房还建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买房还建房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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