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配偶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配偶随迁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常住户口;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1、需要你们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2、户籍不在本地一方的人需要在本地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满一年,到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并盖章3、户籍在本地一方写一份书面申请,派出所一般有模板,也可以网上找找下载一份。
4、带齐材料去本地派出所办理准入证明,然后拿着准入证明去外地迁户口。
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配偶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配偶随迁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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