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伍兵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退伍兵落户武汉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江夏的落户条件如下:
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市江夏区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江夏区落户。
1、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国内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武汉市常住户口;
2、中心城区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远城区2008年11月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江夏区属于中心城区,要求住房面积100平米(含)以上才能入户。
武汉户籍落户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伍兵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伍兵落户武汉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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