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非武汉落户政策2015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非武汉落户政策2015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首先解决了落户武汉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您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 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
●计生:小孩出生前的准生证,如非武汉户口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果违反***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同时,若在武汉生活的人士无武汉市户口,则要每年回原籍一次,做***生育年检工作。
●入户:按新的入户条件,武汉市夫妻投靠入户的结婚年限从原来的12年降为10年。凡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小孩(16岁以下,少数仍在校读高中的可延至18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均可申请来武汉随父亲或母亲入户。
●教育: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要另交500元外地生源培养费。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
●结婚:持本地户籍男女结婚,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_a***_]手续,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办理。
主要有以下方式:
1、人才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2、亲戚朋友挂靠:通过把自己的户口落户在武汉有独立户的亲戚朋友户上;
3、在武汉市购买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进行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非武汉落户政策2015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非武汉落户政策2015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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