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博士回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博士回武汉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给予住房待遇。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0000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0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四)纳入后备干部管理。
第一层次:100 万元。
第二层次:80 万元。
第三层次:60 万元。
第四层次:40 万元。
政策规定,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传媒类、建筑学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
新进博士入校后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至九级岗位。博士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博士回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博士回武汉落户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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