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准毕业生落户条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准毕业生落户条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施时间: 2014年7月1日
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创业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只需“三项申请条件”:
二、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签有劳动合同并交了一年社保的企事业员工,或者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
大专生可以办理武汉户口,只要年龄在40周岁以内,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落户武汉。
根据2017年10月16日武汉落户新政,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另外,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按原有的投靠条件办理。
申请人员需提供《申报户口登记表》;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单位证明、或者租赁房屋协议、或者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需提供材料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政策依据: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招才局联合发布《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准毕业生落户条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准毕业生落户条件政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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