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父母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军人父母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地退役军人落户武汉必须持有入武前的武汉市户口。如果户口原籍在武汉市,又是还常退役,肯定可以回武汉。如果不需要地方安排工作,还可以根据服役年限,领到一笔退役补偿金,然后自主创业。
2、接收单位或接收村(居)委会的证明或拟落户地的户口本或《房屋所有权证》;
外地退役军人落户武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籍或入伍地为湖北,或随军前或结婚经常住户口在湖北,或父母、配偶父母在湖北有常住户口且生活基础在湖北。
此外,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及自己孩子在湖北有常住户口且满足条件之一,或选择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日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因战因公致残的。
应该是不可以的。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按规定,新生儿落户按随父或随母自愿的原则登记户口。新生儿的父母(除现役军人外)均非武汉户口,不具备落户武汉的条件。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可以。
一,父母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
(三)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满足下面条件是可以的。
老人投靠子女入非农户条件: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属于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才能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父母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父母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27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