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统招大专或本科学历,40岁以内都可以落户在武汉;硕士博士,不限年龄; 现在武汉限购, 想在武汉买房,要么有连续两年社保,要么有武汉户口;如果确定是想在武汉发展,可以先按照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落户在武汉
武汉入入户的方式,可以参照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积分入户: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申请了居住证的,在达到积分户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直系亲属投靠: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与当地的人员组建家庭后,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户口;
3、人才引进: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4、购房入户: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当地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屋后落户;
5、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以购房入户为例):
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需要
一、原户籍在湖北省内(跑一次路)
1、网申通过后收到电子《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和短信入户告知单;
2、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迁入(归档)手续,领取[_a***_]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不需要回老家迁出。
二、原户籍在湖北省外(跑一到两次路)
1、(可选择窗口办或者邮寄)拿纸质《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窗口办需要拿本人***。
① 如果拿到的是《准予迁入证明》:则需要回原户籍地,拿着纸质《准予迁入证明》在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找原户籍地亲属帮忙办);
② 如果拿到的是《入户通知单》: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迁出。
2、拿到《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迁入(归档)手续,领取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政策依据: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招才局联合发布《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毕业大学生落户规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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