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买房户口落户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买房户口落户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2008年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90平米,房价50万元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落户武汉城市户口。
城郊购房房价30万元以上,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1.户籍不在本市区,在市区购买房屋面积100㎡及以上和总价50万元及以上,可申办“农转非”;2.市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及以上和总价50万元及以上,可申办“农转非”;3.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80㎡及以上和总价2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办“农转非”。"
武汉的人才落户购房政策如下
1、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武汉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2、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武汉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买房户口落户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买房户口落户新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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