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集体户口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集体户口武汉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落户政策有以下几种情况:
2、如果是武汉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有学士学位证,户口托管在武汉市集体户口,在武汉买房落户没有大小限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学位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和购房***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发商交付房屋后,由开发商或凭购房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书,到洪山分局申报;
3、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迁到到中心城区或远城区自有房屋上,远城区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迁到到远城区自有房屋上,无房产证可以凭购房合同办理。
4、高毕办集体户口专科超过2年需购房满足条件的商品房才能落户。
1.只要是武汉市正规大学毕业生,专科及以上,户口在毕办或者人才集体户,只要在武汉市买房均可以买房落户,如果结婚后1方有房产仍可以一并落户,但要同时办理,不能分离。
2.你所买房产必须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并且买足总价30w或者面积120平方(2008年以前),合同签订日2008年以后按50w,90平方。并且房产所在地辖区的派出所准许入户(需要你自己提前询问自己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不能同时的话,有1方户口必须打回原籍,以妻子投靠丈夫,或者丈夫投靠妻子方式进行落户,那又是一套流程了。所以如果条件具备,请务必同时办理,同时办理时,只要出具,无论房产归谁都可以一并落户在一起,无非只是户主的差别的。小孩不受影响。但一定要出具出生证明和生育服务证。
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武汉落户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只有户口卡。跟户口本等效。 如果需要,找省人才市场户籍窗口复印即可。
集体户口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集体户口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集体户口武汉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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