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监护人落户武汉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监护人落户武汉条件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以下7种情况: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七,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可以改名字。
改名申请条件是,未满18周岁的武汉市户籍人员,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申请前未变更过姓名、出生日期、***号。
如需改名请携带变更姓名未成年人父母书面申请(父母双方手写签名);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变更姓名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已办理***的提供***;变更姓名未成年人近期1寸登记照2张等材料,到户籍管辖派出所进行申报变更。
办理条件
一、武汉市户籍人员。
二、变更更正姓名。
办理材料
一、常规材料(必须准备):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原件留存)。
2、原居民身份证(收缴原件,换发新证)。
二、变更更正姓名:
1、其中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父母双方签字(原件留存)。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入学条件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所在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申请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居住证是武汉市随迁子女上学的必要材料,除此之外,各区还有些不同材料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监护人落户武汉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监护人落户武汉条件有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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