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分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分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大学生落户家人随迁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一、政策内容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不满45周岁、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2、年龄不满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一、租购保障房可低于市场价20%
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这种也是由***部门提供的,而且它的价格和套型也是受到限定,对于它的使用和上市交易也是受到了限定,面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租赁和销售的住房,这种也是还包括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安居房
1、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这种市场价格也是按照了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2、对于一些有产权的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这种它是由开发商,而它有80%份额这种就是按照了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租赁房
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
大学毕业生如果是在安居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是买房者需要出售或者退出的话,拥有完全产权的,这种也是只能按照市场价的80%进行回收。如果是拥有共有产权的,那么这种就是由共有产权人就是按照了市场上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可以优先回购的,可以把这份产权出售给一些符合条件的大学子毕业生。
政策依据: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招才局联合发布《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分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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