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落户条件二手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落户条件二手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外埠人员在武汉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注: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
扩展资料
二手房落户处理方法
准备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也得提交上述资料,如果户口本上没有记录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可以。根据2021年武汉市落户新规,不管你买的是新房,二手房还是法拍房,或者提供有效合法居住证明文件,没有区域限制,房屋所有权人都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只要本人已落户武汉,那么可以把父母的户口也随之迁过来。这也是为了留住更多的外来人口,武汉市再次降低落户门槛。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_a***_]区、江夏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落户条件二手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落户条件二手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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