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的发证机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落户的发证机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应届毕业生凡具备派遣资格,由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2、回生源地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市场)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如无法出具,则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派遣至学生生源地人事局。
3、异地就业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由异地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国企或人才市场出的档案接收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协议。
4、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5、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在学校免费托管2年的,凡毕业2年内需要转递档案及户口的,均可按中流程办理报到证。
正常工作日,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扩展资料
报到证的类别及作用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作用:
1.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
2. 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你好!毕业生户口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地在同一地的毕业生,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于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地不在同一地的毕业生,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经过审核和审批后,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户口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地是否在大城市等因素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
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拿到《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如果没有迁到学校,可以拿《报到证》回生源地迁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或者不迁。
还有一些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那么应该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
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落户的发证机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的发证机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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