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丈夫在武汉买房子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丈夫在武汉买房子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
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
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那基本上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分两种情况,2008年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90平米,房价50万元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落户武汉城市户口。
城郊购房房价30万元以上,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武汉市落户条件:
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在武汉市随房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房屋要求: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合法、安全、具有居住条件的住宅,并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落户人员要求:落户人员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户籍要求:落户人员必须在武汉市外有合法稳定的户籍,并且符合武汉市户籍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
居住要求:落户人员必须在所购房屋内实际居住,并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根据武汉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在武汉中心城区买房并不能直接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购房时间: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房屋类型: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 落户人员条件: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丈夫在武汉买房子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丈夫在武汉买房子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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