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购买房屋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购买房屋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在武汉中心城区购买80平方米的新房可以落户。
取消了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的限制,即取消了二手房买房落户限制。取消了新房的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现在没有这些条件限制了,等于买商品就能落户。
此外,还取消了远城区落户中心城区需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的限制,等于有商品房就能落户。同时,积分入户政策也进一步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最新政策为准。
《武汉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购房满12个月且符合其他落户条件者,可使用购房合同落户武汉。流程如下:取得购房合同满12个月后,携带购房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武汉的人才落户购房政策如下
1、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武汉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2、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武汉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武汉房产新政从1月4日起执行。具体为:二手房不能落户:只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才可以落户,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解释,这表示只有购买新建商品房可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购买房屋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购买房屋落户政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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