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如何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退休如何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能。
不论退没退休,父母户口都不能随迁武汉。
只有配偶和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已有武汉户口的户主名下。配偶的户口必须在结婚5年后才能随迁。
想要落户武汉,普通人两条途径。一,在武汉买房,100万以上的房子可以有户主落武汉户口;二,人才落户。国家公认的大专以上的文凭可以落户武汉。
按照我国目前城市户藉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退休的父母,可随迁,投靠在城市已落户的子女所在户藉地的。同样,子女也可投靠,户口随迁父母所在城市户藉地。
凡父母随迁子女在武汉户藉地时,应由其子女向当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父母随迁申请,经核实后上报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经公安机关审核后发给户囗迁移准迁证,方可办理在汉落户手续。
父母随迁,投靠子女的户藉管理举措,是党和国家关爱人民群众,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的民心工程,是我国户藉改革的利民工程,深得人民群众拥赞。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仅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独老人投靠亲属。
一、职工退休工资标准:
《***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休如何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休如何落户武汉政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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