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子女小学对口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落户子女小学对口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户口孩子不一定是只能上对口学校。因为现在学校不光有公立学校,还有私立学校,只要愿意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还是可以给孩子报更好的私立学校。
至于公立学校也会根据情况在有名额的情况下,向社会招学生,如果达到了选择学校的条件,也是可以上选择的公立学校。
武汉择校读小学不需要转户口哦,在武汉读小学择校的话一般都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你居住房屋属于这个学校就读范围内,报名只需要拿出房产证,水电票,证明长期居住在此地,就可以选择这个学校,第二种就是租房,那这种需要到学校读书,就需要开具暂住证,才可以入学,而都是不需要转户口的。
幼升小历坚持人户合一,对口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本地户籍子女按照户口对口入学,非本地户籍子女家长需准备好居住证,根据居住证上的地址统筹安排入学。户籍情况:
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登行为。
即适龄儿童常规入学方式分为两种方式:
(1)对口小学入学:需户籍与住房相一致;
(2)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当户籍和住房不一致时
人户一致
统筹入学
1、***家庭子女入学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大学生留汉子女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择校入学
指不根据划片,针对就近入学而言的一种入学方式,是建立在校际质量差异的基础上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子女小学对口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子女小学对口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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