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户口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户口随迁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仅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独老人投靠亲属。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3、新立户的需持住房证明;
4、城区农业户口迁入需持街、乡、镇人民***接收的证明;

5、因国家***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入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武汉市户口迁移规定有:
一、落户规定:
1、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2、积分落户。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
3、购房落户。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4、随迁落户。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二、户口迁出规定:户口迁出需满足迁入地的要求,并办理相应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户口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户口随迁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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