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市主城区二手房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市主城区二手房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在武汉买二手房可以把户口转到武汉。
武汉市入户的条件是:
(1)年满16周岁;
(2)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
(3)在武汉市核心城区购买头次交易商品房,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4、购房合同和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3)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根据最新的政策,武汉市江岸区的落户条件如下:
1.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能人才等级证书。
2.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未满45周岁。
3. 稳定[_a***_]要求:在江岸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并在江岸区稳定就业。
4. 住房要求:在江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相关规定。
应该是你去公共户口把你户口页拿出来上在你买的房子上,但前提条件是这家的户口要迁出了才行,卖家户口没迁出你落不上,你先问卖家户口迁出没,没迁要他尽快迁走,如他说迁了你最好还是去查下这比较保险,同时以可以问下所需要带的那此证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市主城区二手房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市主城区二手房落户条件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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