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法律博士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法律博士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入选国家“千·人***”、湖北省“百·人***”、“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条件: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第一层次:100 万元。
第二层次:80 万元。
第三层次:60 万元。
第四层次:40 万元。
政策规定,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传媒类、建筑学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
新进博士入校后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至九级岗位。博士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需要学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法律博士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法律博士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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