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买房落户政策远城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买房落户政策远城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3、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需要详细说明的是,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区网 论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小区网 论坛)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镇购买的商品房且已经居住的就可以申请落户。
通过购房落户渠道办理落户的外地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两证。即仅凭购房合同无法申请办理。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但是武汉市市内迁转的情况,只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即可办理。
谢邀
据你以上所说的,你在武汉买的房,是多大的房,金额是多少,你没有详细介绍,所以能否在武汉落户不能直接回答你。
但武汉市的买房落户政策是有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购买武汉市商品房,面积达到10O平方,金额在50万以上就可以配偶,孩子共三人落户武汉。
但需要说明的是,这是1O多年前出台的武汉买房落户政策。
由于武汉城市的发展非常迅猛,房价持续攀高,武汉的买房落户政策是否有所调整我不得而知,因此,你具体的去当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咨询,管段户藉警绝对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买房落户政策远城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买房落户政策远城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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